的通知》(教学函〔2022〕3 号)、《2023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3〕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中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 />


    中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 号)、《2023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3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中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复试专家选聘标准和要求,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面试专家。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s://gmis.shu.edu.cn/PHP/Pub/SS_Fengshuxian.php?Year=2023

    四、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招生名额(含推免)1

    085400

    电子信息

    282

    20

    1:具体招生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微调。

    五、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1、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023331日(1300-1500

    面试时间:202341日(900-1700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安排如下: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笔试和面试纪律按照考场要求执行。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如有最新通知,我院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大家。若复试当天直至小组复试结束因考生原因无法进行复试的,视为考生放弃复试,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上海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材料:

    请每位考生在33017:00之前提交一个PDF文件的复试材料,文件名为:XXX专业+姓名+准考证号,PDF文件内容按以下各项顺序排列(第12项必须提交,其他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1)《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和骑缝章的户籍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3)个人简历(附照片)

         4)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6)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7)本科阶段获奖证书

         8)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情况(论文、专利等)以及所从事的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竞赛等能体现个人动手能力的研究成果名称、所承担工作简介、成果图片等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注:内容精简,重点突出。)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PDF文件请发送至邮箱:xinhualiu@shu.edu.cnPDF中的原件需要在面试时随身携带并出示。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300分,由外语能力面试(120分)、复试科目笔试(8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100分)三部分组成,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含口语及听力)等。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我院招收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85400

    电子信息

    微机硬件及软件(包含8086C语言)

    2、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为面试+笔试等方式考核成绩总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2)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根据学院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八、调剂信息

    我院无调剂名额。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6115, 021-66136112

    电子信箱:jingjing_xu@shu.edu.cn, xinhualiu@shu.edu.cn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相关通知。

     

     

         

    中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