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和通知精神,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原则,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中欧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pdf,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
二、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外语水平面试30分,专业面试7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含口语及听力等。
三、评分标准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录取时按考生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四、复试申请条件及工作流程
申请条件:获得本科院所推免资格的在读应届本科生。
工作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可在2023年9月25日16点前登陆上海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bm/)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申请人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报名后,还必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预计9月下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登录报名并完成相关操作,否则无法录取。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仍可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经审核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分批复试)。审核通过的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按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结合其在校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2)《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4.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南陈路333号)6号楼301室
电话:(021)66136112刘老师
邮箱:xinhualiu@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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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1日